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东阳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重新报批) | 南京市栖霞区润阳东路116号 | 南京东区污水处理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9717.2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发生改变,由三江河变更为东山河,主要污水处理工艺不变 | 废气:本次重新报批无需申请废气总量。污水厂污水处理区域(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超细格栅、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产生的臭气采用加盖收集处理,经新增的一套生物除臭系统的生物滤池工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泥处理区域(污泥脱水房、存放污泥的料仓)依托现有一期化学除臭系统处理,达排放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次重新报批不新增废水总量。污水处理厂自身废水与接管企业废水内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COD、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氟化物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标准后排入东山河,经便民河,最终汇入长江。本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区域水环境功能。 噪声:通过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消声及加强设备减振等措施,营运期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和削减,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中沿沪宁铁路沿线(本项目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为栅渣、水处理污泥(含水率80%)、废酸、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废酸、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栅渣、污泥委外处理;所有固废经过分类后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