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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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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天博官方网站,天博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4-28 09:2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428日-20235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体外诊断试剂)PD-L1抗原抗体的研发项目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枫科技园C5栋第5501

南京拂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久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拂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建设年研发抗原抗体5000mg项目(用于实验、检测使用,不外售),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m2

水环境影响分析:生活污水、实验分析用水(含溶剂配制用水)、清洗用水、动物房用水和地面清洗用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东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东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A标准后排入长江。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实验产生的实验废气经通风橱+HEPA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8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收集后、动物房恶臭气体由新风过滤系统处理后,均与实验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8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氨气、硫化氢、恶臭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中相关标准。

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实验仪器、污水处理站处理水泵、送排风系统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夜间不生产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其中一般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危险固废主要为废弃药物、废培养基、检测废物(包括废样本、检测废液、废试剂盒、一次性实验用品等)、初次清洗废液、废包装物、动物尸体、废垫料以及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弃滤料、废活性炭和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产生的少量污泥、纯水制备系统定期更换的废滤芯、废活性炭、废石英砂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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