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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东区污水处理管理有限公司招聘简章及方案
责任编辑:天博官方网站,天博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1-15 17:00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2年成立,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园区正全力做大做强光电显示、新材料、高端装备三大主导产业集群和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拥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南京综合保税区(龙潭片)、南京港口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4个国家级功能平台,产业基础雄厚、创新实力强劲,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国家级经开区和南京市外向型经济、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

南京东区污水处理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区污水公司)是天博官方网站,天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平台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区污水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主要服务于南京经开区东部片区企业及生活污水处置、管网建设及维护等相关业务服务。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设备岗1人、生产运行岗1人、综合财务岗1人。详情请登录智联招聘网:https://www.zhaopin.com/nanjing/智联招聘南京站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吃苦耐劳、敢于创新,团队合作意识强,能适应污水处理行业高强度、快节奏的工作环境。

2. 年龄28周岁以下(19961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学位的,必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通过,专业符合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3. 具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 具备工作所需相关专业知识和要求。

5.中共党员或具有岗位相应执业资格者优先。

6.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 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只接受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1.报名时间:20241115—20241121日。

2.报名路径:在电脑端搜索网址:https://www.zhaopin.com/nanjing/,填写个人信息及完善简历,浏览查看职位详情,投递简历。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准备材料:

1. 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登记表2份(需张贴照片),请至南京高层人才网本次招聘简章下方附件下载。

2.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荣誉奖励证明、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

3.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4. 社会保险缴费清单一份。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将组织符合条件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不再通知。

(三)考试

根据拟参加竞争的专业岗位和人选情况,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1. 笔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员进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考察内容包括岗位所需公共知识、综合能力素质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 面试

第一轮面试:入围面试比例不低于1:5,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与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

第二轮面谈:根据笔试、第一轮面试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按1:3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谈人选,深入了解应聘人员素质和性格特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无关。)

(四)背景调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背调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背调人选;背景调查着重审核其应聘资料真实性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五)体检

对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安排入职体检。

(六)公示

根据考试、背景调查、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统一与南京东区污水处理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报名咨询电话:025-856902918015

考务咨询电话:025-85690291

招聘监督电话:025-85802230

联系人: 郑工

附件:岗位信息表应聘报名表

南京东区污水处理管理有限公司

2024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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